摘要
茅盾在 5 0年代末到 60年代初关于中国新诗发展道路的大“讨论”中所发表的意见 ,乍看似乎是赞同“权威观点” ,其实却是具体地阐明了自己正确的看法。他认为 :中国新诗不能局限于以民歌与古典为基础 ,而要同时学习外国 ;民歌体在百花齐放的诗坛应占相当的位置 ,但不能排斥而要鼓励其它诗体 ;“五四”以来的新诗虽有缺点 ,但成绩显著 ,有宽广的前途 ;域外的现代主义诗歌经过筛选、改造 ,在艺术上可供我们创新的借鉴。这些见解在当年是最富于真理性的 。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4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