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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产权看明代妇女之法律及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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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所谓财产权,包括法律规定下的财产权与民间私例所行的财产权。而妇女的财产权,则包括财产支配权、继承权,以及妇女财产的消费动向。妇女涉及的家庭财产权,其内容相对较多,如:作为女儿,是否有家庭财产继承权?如果有财产继承权,则又包括哪些?至于女婿,其财产继承权,显然就是女儿财产继承权的延续。而女婿与嗣子之间,两者在财产继承权方面又是何种关系?尤其是赘婿,入赘以后,其财产继承权,又会与同宗内的成员产生何种冲突?另外,妇女离异或者改嫁,是否还有财产继承权?
作者 陈宝良
出处 《明史研究》 2010年第1期184-207,共24页 Ming Studies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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