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07号)精神,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再就业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再就业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援助。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3年第7期41-42,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