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肆无忌惮、目中无人、命运多艰,但是信守誓约、英勇善战,这些男女并非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之辈;他们居住山洞、兽穴,性情暴躁。在法律软弱无力,政府腐败堕落而无法抑制残暴和压迫的时代,在公理遭到践踏,当权者站在恶人一边的时候,他们顽强地要求——种正义"。这显然不是为土匪的罪恶而辩护,只是对民国时期匪患猖獗、法崩序溃的社会现实给予较为公允和冷静的评说。它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当国家的政权孱弱无力时,民间势力便与之形成消长态势。国家与社会的分野、国家法令与宗法伦理的交互,清晰并且真实地勾勒出了自古以来社会控制的类型与脉络。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09年第1期253-263,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