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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纠纷解决之道的演变——基于甘肃X村、L村和M村的民俗、习惯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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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通过对甘肃X村、L村和M村的民俗习惯与司法实践的调研,展示山区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演变历程。在山区乡村,1990年以前的民事、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基本上都是习惯习俗,它们使得争端以温和的方式得以解决,降低了处理纠纷的成本;在此期间,山区村民对刑事案件同样用习惯习俗来处理,使刑事案件民事化,以金钱赔偿、议论压力、精神威慑等方式来了断,任惩罚侵害者和维护双方家庭、宗族的人际关系之间寻求平衡。1990年之后,山村出现了多元权威,纠纷解决机制也多元化。年长者在处理争端的时候,仍然会受传统观念的约束,但这种模式在逐渐淡化;同时,村委会和乡政府也参与纠纷解决,由于其角色定位的混乱,基本上无法承担解决山区乡村纠纷的责任;年轻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尊重固有的传统,当他们认为这些民俗习惯与自己的价值观冲突或者有损于自己权益的时候,就会寻求法律的保护。当然,在山村,打官司者还是边缘的角色,同时也遭人非议,他们何时能实现从"边缘"到"中心"的转换,还难以预料。
作者 任强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2年第1期278-290,共1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形成、演化及其规律”(08BFX006)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Clive Seale."The Quality of Qualitative Research"[]..1999
  • 2Geertz Clifford.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1973
  • 3Donald Davidson.Radical Interpretation[].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1985

共引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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