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社会最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之一,治安调解在当下基层社会实践中在发生机制、效果、功能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异化。在治理转型时期,面对规则混乱的社会,国家将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理策略。基层政权弱化导致乡村社会'矛盾悬浮',而理性化的农民采取'闹或访'的方式又迫使基层政府介入调解。然而,自利自保的基层政府无原则的调解方式消解了自身权威与合法性,进一步诱发更多的无理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于是,调解异化在农民、基层政府和国家各怀利益期待的共谋中产生了。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4年第1期252-264,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