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族解体之后,我们的社会治理面临诸多难题和困境。随着社会基本联结纽带的丧失,社会开始原子化。随着意义生产组织的解体,人们面临生命虚空和价值虚无的境地。这些,都使我们的社会控制变得艰难。我们可以通过设定一些功能性自治组织,来一定程度地解决如上问题。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4年第2期2-10,共9页
基金
作者主持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闽南家族习惯法的演进与转型”(项目编号为2010221004)
厦门大学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后宗族时代社会控制的逻辑”之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