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电视传媒调解纠纷,已成为当下中国纠纷解决的一种新现象,其社会影响广泛。'表演'与'压力'是电视调解的特质,其形式新颖内容真实、调解团队强大、社会影响广泛深远。但却存在当事人没有自决权、中立性不足、调解程序不规范、隐私权保护不够等问题。中国调解总体上倾向评估式调解,带有强迫、压制,不管是说教型调解还是劝架型调解皆如此,未来中国调解包括电视调解的发展方向是向促进式调解靠近。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4年第2期245-259,共15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研究”(10AFX010)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