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中国自古以来赘婿问题之立法考察,充分关注赘婿权利的演变历程。尤其是近代赘婿权利的逐步扩大。晚清至民国时期赘婿权利立法层面上,赘婿权利逐步借鉴欧陆私法的先进理念,扩大赘婿的权利。司法层面上,清末各级审判厅、民初大理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最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维持与立法的平衡,在进与退之间艰难的抉择。但晚清民国时期赘婿权利的总趋势逐步扩大。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4年第2期357-369,共13页
基金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项目号13B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