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历史文化传统、宗教信仰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参差不齐、各具特色。因此,它们民事法律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相对国家制定法而言,民间习惯与政治、主权等敏感问题无涉,且具体生动而又顾及个案的特殊性。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中适用民间习惯作出的裁判也就更加容易得到国际社会的接受,从而其裁判结果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也就较为容易。正因如此,民间习惯规范是解决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较为理想的规范依据。只要其不与公共秩序相抵触,一般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原则、冲突规范或最密切联系原则进入民事司法程序,化解国际民事法律冲突。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7年第1期96-105,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