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婚效力规范的主要功能是将结婚的效力以一定的形式正式地确认并公示于众。结婚效力的确认要素是相对稳定的,但它绝不是一成不变的。维吾尔族历史中出现过以血宣誓、以盐馕宣誓、以宗教仪式宣誓和登记证明及登记公示为主的登记和“尼卡”并存等确定结婚效力的不同模式。多种结婚效力之确认要素并存时,解决各种要素之间的效力优先性问题取决于当时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当今维吾尔社会不承认单一的登记或者“尼卡”程序来成立的婚姻关系。国家法效力优先为前提形成的“登记和‘尼卡’并存”来确定结婚效力是当今维吾尔社会的主流结婚习惯法。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7年第1期204-210,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