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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校园足球伤害事故纠纷的调解机制——以现有纠纷解决方式功能局限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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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校园足球运动作为校园体育运动项目中关注度最高、参与人数最多的运动项目,对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竞争意识均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然而该运动也同时具有造成伤害的相当风险,如在事故发生后,缺乏有效快速的解决机制,将对运动的开展造成负面影响。解决校园足球运动伤害的传统方式有侵权责任诉讼及商业保险理赔诉讼两种,但该两种方式实践中具有一定局限性。因此,从更为便捷解决事故伤害的角度衡量,应引入调解模式。应从确立理念、明确调解依据及调解机构、调解人员,以及应调解协议效力确定几方面进行规范,构建校园足球运动事故伤害纠纷解决的调解制度。
作者 王国侠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7年第1期267-279,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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