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与施工的关系,在1958年曾有人提出“设计立法,施工守法”的论点。此论虽非蓄意挑拨两者之间的关系,但却歪曲了设计的真实作用及其在基建工作中的地位,贬低和讽刺了设计工作。以后在十年浩劫期间,又出现了“一脚踢开设计院,自己设计自己干”的怪论,把设计工作者看成了“传教士”,所以出现这些奇谈怪论,说明对设计与施工正确和正常的关系,存在着某些模糊的认识。 设计从矿区调查、选厂址、编制设计文件、直至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回访总结等阶段,在全过程中服务的对象和中心是明确的。设计服务的总目标是为国家建设技术经济效果最佳的矿井,简言之。
出处
《煤炭工程》
1982年第12期10-12,共3页
Co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