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6年7月18日,煤炭部以(86)煤基字第503号文件颁发了《关于煤矿地面总体布置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并附有《关于改革煤矿地面总体布置的说明》。 文件规定:①今后煤炭工业大中型矿区总体设计和新井建设都应按本规定执行;②现有矿区的改扩建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③已批准的大中型矿区新井设计以及在建矿井,可在不影响施工和投产的前提下,参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进行修改。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贯彻,并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
出处
《煤炭工程》
1986年第11期2-6,共5页
Co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