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要求,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宪法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准。根据中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监督国家机关的活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本文基于此种认识,从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法实施程序公开制度两方面对依宪治国提出建议,旨在推动法治中国前行的步伐。
出处
《马克思主义学刊》
2016年第1期175-179,共5页
Journal of Marx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