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阶级统治论和社会融合论的统一:国家既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平衡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工具;国家既具有阶级压迫和剥削功能,又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等职能。在国家的二重性质中,阶级性是本质属性,阶级统治职能是其根本职能。国家的融合性质服从并服务于国家的阶级性质,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范围及管理方式,最终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当代国家理论研究中的诸多争论,都可以从马克思国家理论的二重性维度中得到澄清。
出处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CSSCI
2014年第1期50-58,共9页
Marxist Philosoph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