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清一代,雍正朝对官员违制违纪行为的问责处分基本规范化、制度化。如问责处分机构渐趋完善,处分法规完整确立,处分类别灵活多样,参劾方式固定化。此外,即是文武官员,京外、地方官员处分的汇题制度化。官员们的处分按照类别划分,遵照一定的时间,由固定的衙门固定的官员予以汇题,由皇帝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做出最后裁决。雍正朝大致的处分情况可从《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中反映出来。
出处
《明清论丛》
2016年第1期290-304,共15页
A Collection of Essays o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