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离婚案件几乎是基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的一类案件,这类案件的裁判也因此具有很大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部分地反映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生态。透过法院的裁判文书,并结合当地的社会情境,我们发现的是一个模糊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群像——冲突的身份,混合的功能。显然基层人民法院能做什么,做不了什么,这都是需要反思的。我国基层人民法院的现有结构及运行模式都需要进行调整。
出处
《民事程序法研究》
2014年第1期272-308,共37页
On Civil Procedure
基金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变迁社会中的西北基层人民法院研究”(项目批准号:13XFX002)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