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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定的缓和路径——对物权法定的扩张解释和种类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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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克服物权法定僵化性的弊端,可以对物权法定进行扩张解释,物权内容法定的解释空间更大。在区分不同性质物权的基础上,将物权内容法定分为绝对必要物权法定、相对必要物权法定和无必要物权法定三种情形。
作者 王国柱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11年第1期79-86,共8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
基金 青岛科技大学200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助课题,项目编号:08X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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