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洛克的就业权学说及其对现代劳动法的价值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洛克主张,人的三项基本权利是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就业权属于财产权的一种,就业是一种准权利。就业对于基本权利的实现非常重要,因此必须受到足够程度的保护。企业可采用三种办法来保护员工的就业权利,即员工当家作主、反对裁员的政策、再培训和再就业方案。
作者 余中根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13年第2期107-114,共8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
基金 河南省2013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课题“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编号:JYB2013062)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