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挝侵权行为制度规定在其《非合同债法》中,我国《侵权责任法》为成文单行立法,两者均突破了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中老两国侵权法在立法背景、模式、结构和观念上有较大差异。老挝侵权法深受大陆法系影响,继受《法国民法典》的立法模式,我国《侵权责任法》则采用'大陆法系为体,英美法系为用,广泛吸纳司法经验'的指导思想。老挝侵权法囿于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体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中老侵权法的对比,对未来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纂有一定参考价值。
出处
《民商法争鸣》
2017年第1期125-132,共8页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Debat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侵权责任法改革研究”(16JJD820015)的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