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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外“毒地”案落槌 打赢净土保卫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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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过去3年多后,两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迎来终审判决。2018年12月27日,江苏高院判决认为,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3家企业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并判令其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作者 赵慧
机构地区 《民生周刊》
出处 《民生周刊》 2019年第2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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