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播分离(commission)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台将节目制作业务委托给外部机构或独立制片人完成,是广播电视传媒行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技能逐步熟练、分工逐步细化、市场逐步开拓、竞争逐步激烈后的必然产物。制播分离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使得节目的制作方和播出方都要受到自由市场的双向挑选,迫使节目价格趋向便宜、种类趋向多元、质量趋向优异,最终使得传媒市场百花齐放、更加繁荣,符合经济学和传播学的基本原理,是传媒文化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出处
《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
CSSCI
2013年第1期418-424,共7页
Research Report of China's Media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