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解放思想,打开思路,从多方面筹措资金。①建设规模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或带有突破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如洗选厂、矸石电厂,煤的焦化、液化试验等,要纳入国家计划,由基建投资或科研费解决。②300万元以下的新建项目以及洗煤技措,沸腾炉改造等,由国家补助的资金和企业维简费解决。矿务局(矿)洗选厂提取的折旧基金以及利润(亏损)包干结余资金,要进行统筹安排使用。③企业用自筹资金兴建的综合利用项目。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1982年第9期61-62,共2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