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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联产联责浮动工资制要抓好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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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局从去年8月份在六矿采三队试行联产联责浮动工资制。具体办法是:把工人等级工资的50%作为固定工资,另50%的工资加上超额工资部分作为浮动工资,一起向上或向下浮动。规定每个人的经济责任(定额指标、产品质量、材料消耗、劳动纪律),实行按经济责任记分,以分计资,活分活值的办法。今年1~7月份与去年同期比较,产量增加28.68%,工效提高21.97%。
作者 李希智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1982年第10期18-,21,共2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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