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以前山西省的工资分配是计时工资制干不干两块半,这对工人的积极性影响很大。后来改为计时工资加奖励,即在完成国家计划保证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每人6元奖励,完不成计划没有奖励。这比计时工资制前进了一步。但是这仍然是一种平均分配制度,照样阻碍着广大工人积极性的发挥。为了进一步调动工人的积极性,从1978年开始在采掘开队组试行计件工资制,即圆班计件分斑计量,个人计分,按分分配,综合定额两个单价,保留级差。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1982年第12期14-18,共5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