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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队承包后内部工资分配的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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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总承包之后,采煤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可以自行确定队内的工资分配形式。据在内蒙古8个矿务局的几个生产矿的调查了解,大致有以下四种分配形式。第一种,以四级工工资为基数,保留级差,超额工资部分按劳分配。
作者 李乃民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1985年第8期21-22,共2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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