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完成经济总承包任务,其关键在于发挥矿务局和矿厂这两级在生产管理上的积极性。缺少某一方面的积极性都是不可能收到良好效果的。如果没有矿务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正确决策与指挥,各矿厂就不能达到相互协调、均衡发展、共同提高的效果;仅有矿务局即使是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而没有矿厂紧密配合,也是空中楼阁。而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正确合理地解决局、矿之间“责权利”的关系问题,并搞好企业内部的配套改革,理顺各个方面的经济关系,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1986年第8期13-15,共3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