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为人之道相同,媒介先"正己"方有资格"正人".但这个很普通的法则在一些媒介那里却没有被接纳.媒介一边通过贴近、服务、监督等手段在努力张扬其社会正义与良知的公众形象,一边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又无所顾忌地进行着各种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两种本该对立的行为属性竟然如此和谐地并存于某些媒介的日常运作之中!而且经由此道,不仅提高了媒介的知名度,经营业绩更是渐渐攀升.鲁迅当年对于究竟"文以人贵"、还是"人以文贵"的针砭在今天的媒介运作怪圈中仍然不乏批判的力量.
出处
《传媒》
2003年第3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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