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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高标准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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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是我国民族工作大省,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三大战略定位之首。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示范区建设融入全省发展大局,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作者 李四明
机构地区 云南省民宗委
出处 《中国民族》 2019年第3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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