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俗文化内价值与外价值的相对区分,事关民俗文化保护实践中所面临的根本矛盾,民俗文化的两种价值之间应该是和谐的相辅相成关系。阜新地区文化管理部门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因为获得了日常生活主体的认可,从而使作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蒙古勒津安代在当地得以良性传承。蒙古勒津安代在当下实现了外价值向内价值的正向迁移,彰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蒙古勒津安代的保护实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护工程提供了一份成功案例,为少数民族村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一点智力支持。
出处
《民族艺林》
2014年第2期25-30,共6页
Journal of Ethnic Art
基金
201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辽宁蒙古族民间信仰研究与少数民族村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号:W201108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