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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产品召回制度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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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何谓产品召回 产品召回制度作为缺陷产品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是指制造商在确定其产品存在缺陷之后,根据缺陷严重程度、缺陷产品数量、销售市场分布情况等因素,对缺陷产品采取修理、更换或退货回购等措施进行处理,以消除缺陷产品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危险.根据召回的提起是否是厂商自愿,可以将产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一般情况下,产品召回由厂商主动提起,厂商不主动提起召回,可由政府部门指令厂商召回.目前,实行召回制度的国家主要有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我国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也规定了厂商必须履行收回缺陷产品的义务.
作者 沈路 马捷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3年第4期48-49,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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