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对13个市县和部分区级单位2000至2001年的扶贫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资金6366.4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4.6%。财政厅、审计厅对违纪、违规问题均作了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了汇报。自治区主要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要求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就如何杜绝此类现象提出具体的监管措施。区财政厅按照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虽然财政厅、审计厅每年都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后对违纪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