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政开启,欣欣向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方法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在监督内容上,由对企业财务收支监督到对财政收支监督,再到目前的全面参与和渗透到财政政策、财政收支、财政改革中去,新增加了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审核职能、强化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处罚职能等等。在监督方式上,先后取消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取消了对工业、交通、基建企业的财务决算审批,以及对金融呆账核销审批等具体审批事项,实行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收支的抽查监督,建立独立公告制度。法制建设也迈出了重要步伐,湖南、吉林、甘肃三省相继出台了《财政监督条例》。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财政监督由直接监督为主转向间接监督为主,由政府监督为主向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和事后专项检查全过程监督转变,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新形势,催生新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收支监督"的目标和要求。在新时期,全国财政监督检查系统正在琢磨什么,又有什么新的动作。为此,我们特别策划"各省市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谈监督"活动,着重介绍各省市的财政监督工作中的好经验、新方法,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