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程序的重要价值已得到了学界和实践部门的公认 ,制定和出台行政程序法业已成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必然选择 ,人们试图将行政程序法设计成行政权运行中法治和人治的屏障和界碑 ,对其寄予厚望。然而 ,要使行政程序法不辱使命 ,就必须对行政程序立法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和理论论证 ,其中 ,行政程序法在我国该如何定位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定位包括六个热点问题 ,即《行政程序法》的程序法问题、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公法问题、《行政程序法》的权力规范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内外行政程序问题以及《行政程序法》的行政司法程序问题 ,本文针对上述六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2003年第5期73-77,共5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