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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摊方法对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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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规定,出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的余值,将应收融租赁款与未担保余值的合计数与出租资产账面价值(租赁开始日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抵减项目。在以后的租赁期内。
作者 汤懿芬
机构地区 湖南电视台
出处 《时代财会》 2003年第5期41-43,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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