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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必须合法——与劳动保障干部谈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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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管理行政事务不可缺少的手段和依据。因此,规范性文件本身的合法性至关重要,是保证行政机关据此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是法定的,且程序合法是内容合法的有效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主要指不能与上位规定相抵触,不能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事项;
作者 朱敏慧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3年第4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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