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一起误收虚开发票案的查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3年1月15日10时,当税务稽查人员将查补增值税款近9.6万元税务处理决定书送到响水县某机械厂负责人的手中时,她无奈地在送达回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吞下了这个苦果,即不能抵扣的9.6万元税款。 响水县某机械厂是小尖镇一家私营企业,主要生产医疗器械产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至2000年两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85万元。
出处 《税收征纳》 2003年第5期19-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