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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无效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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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兼并是一种民事行为,会因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欠缺而产生无效的后果。我国现行企业兼并立法对企业兼并无效制度没有任何规定,学术界对其研究也很少。其实,企业兼并无效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有利于保护无效兼并中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而且还能促使兼并行为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要求,同时也能兼顾到债权人的利益。本文拟对企业兼并无效的表现、诉讼程序、法律后果等问题加以探讨。
作者 薛爱娟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
出处 《当代法学》 2003年第5期13-15,29,共4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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