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商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以优秀的儒家文化、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形成了以“以德为本”为核心的科学系统的经营之道 ,也使儒商具有长久不衰的独特人格魅力 :诚信守信 ,先义后利 ,以人为本 ,推陈出新。本文以儒商为鉴 ,通过对儒商人格本质特征的深刻分析 ,针对目前我国市场主体的违法缺德经营行为 ,提出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应弘扬儒商长期形成的优秀传统 ,培养社会主义市场主体的儒商人格。
出处
《南方经济》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20-22,共3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