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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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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的考核,需检察机关的监督与制约,根据刑法的规定,减刑的实质条件是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出处 《检察实践》 2003年第1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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