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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合伙关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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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对无书面合伙协议应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又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该规定一是应注意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二是必须有口头约定,即有合伙经营的一致意思表示,只不过是口头形式.
作者 王国权
出处 《检察实践》 2003年第1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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