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补偿立法存在严重问题 ,宪法对补偿问题没有明确规定 ,现行有关行政补偿规定 ,是分散且各自独立 ,并针对不同的行政执法领域作出的 ,这种通过单行法律、法规立法的方式不可能穷尽所有事项。行政补偿领域政策调整的倾向很明显 ,随意性和不公正性严重。健全和完善行政补偿立法的途径 ,一是从补偿救济程序入手 ,先健全补偿争议的行政处理和诉讼救济程序 ;二是制定统一的国家补偿法法典 。
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46-51,共6页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