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形态是与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当前我国有关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既模糊又混乱 ,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村应该成为集体所有权的民事权利主体 ,它在法律形态上属于法人 ,村法人所有权是对集体所有权的法律实现形式 ,它并不与公有制相矛盾。明确村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 ,可以以现代企业制度和成员权为基础 ,建立清晰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85-89,94,共6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