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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有效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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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山东省蒙阴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全县的群众、机关团体、厂矿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家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购买“四荒”治理开发使用权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呈现出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的新局面。特别是2002年以来,蒙阴县委、县政府在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能人牵头,多户联合,优化组合,自愿结合”的原则,引导群众自愿组建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开发,使治理的速度。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3年第4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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