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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标准”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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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工业企业要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标准。这个标准带来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造成小企业挂靠到大企业,或几个小企业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在经营业务中,许多管理正规的大企业不接受小规模企业开具的抵扣率6%的发票。为保证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就必须取得抵扣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于是。
出处 《税收与社会》 2003年第3期11-11,共1页 Taxation and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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