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契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土地、房屋产权转移变更的行为,就买卖双方所签订契约合同,按一定比例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我国目前与契税征收管理相关的法律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财政、税务相关部门为了完善契税的征管工作,陆续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联合发布了134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发布了603号函。以上文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契税计税依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在实务操作中,由于纳税人对以上这些政策法规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解读,导致了纳税人和税务管理部门在对契税征收过程中的契税计税基数问题产生了分歧。本文通过对契税相关法律条文及后续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的探讨,对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比较关注的城市基础设施费是否应纳入契税计税基数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对实务中的具体问题有所帮助。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15期11-12,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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