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是财政管理的基础,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原有的行业会计制度不再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从制度上统一了现行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标准,为夯实部门和单位编制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和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并同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核算基础提供了保障,是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为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19期101-10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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