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作为当前社会的主要热点话题,最大的亮点在于提高征税起征点及新设六项专项附加扣除。2018年11月前后,国务院关于应交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0.35万元/月调整至0.5万/月。自2019年1月1日起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专项、继续教育专项、大病医疗专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住房租金专项、赡养老人专项。本文将以理论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个人所得税新规中的调整作详细研究。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20期19-20,共2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