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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筹划及管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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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企业全面由交纳营业税改为交纳增值税,因此税务核算方法及日常涉税工作较'营改增'之前有诸多不同,建筑企业如何适应新形势,通过筹划,实现企业减税降负、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作者从实际工作出发,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及管理工作进行探讨。
作者 李越原
出处 《纳税》 2019年第20期53-54,共2页 Tax Pa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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